煤矿仪控设备标识管理规定
1.测量设备分类
1.1依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根据国家依法管理测量设备(计量器具)目录,对在用测量设备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行有效管理。
1.2 A级测量设备划分范围
1.2.1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
1.2.2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方面及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测量设备。
1.2.3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测量设备。
1.3 B级管理范围
1.3.1用于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测量数据要求的测量设备。
1.3.2用于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测量设备。
1.3.3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测量数据要求较高,但平时不易拆装,实际校准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测量设备。
1.3.4测量性能稳定,示值不易改变而使用不频繁的测量设备。
1.4 C级管理范围
1.4.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严格准确度要求,起指示作用的测量设备。
1.4.2测量设备性能很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不频繁,量值不易改变的测量设备。
1.4.3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测量设备。
2.测量设备标识分类
2.1用于量值溯源的标准装置,粘贴“计量标准”标记。
2.2经检定合格的仪控设备,粘贴“计量合格”标记。
2.3仪控设备因技术指标下降、经检定达不到原精度要求作限用、降级使用时,粘贴“计量限用”标记。
2.4检定不合格或使用中失准的仪控设备,注销原合格标记,同时粘贴“禁用”标记,无计量标记或超期的仪控设备禁止使用。
2.5长期停用的仪控设备由使用单位申请封存,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粘贴“封存”标记。重新启用时,由使用单位申请启用,经主管部门批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测量设备标识管理
3.1在公司范围内各类测量设备,除C类外及公司开展的检定项目外均送外进行检定。计量员在领取检定合格证时,应注意合格证的以下内容:
a.单位、器具名称、规格、制造公司、出公司编号、检定结论等应填写齐全。
b.检定员、复检员(核验员)、主管及检定单位公章应清晰齐全。
c.检定日期、有效日期应填写齐全。
d.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应写明不合格原因或作用范围、有效期等。
对上述内容有疑问或有未填写齐全的项目,计量员应主动请检定单位协助,填写齐全,计量员不能随意涂改检定证书。
3.2测量设备的确认标记有:
《计量标准》、《合格证》、《限用证》、《禁用证》、《封存证》
3.2.1《计量标准》标记为红色,使用时需填写下次确认时间和使用人。
3.2.2《合格证》标记分ABC三类。具体操作如下:A类为红色;B类为绿色;C类为黄色。使用时需填写下一次确认的时间及校准人员代号。
3.2.3《限用证》标记A类为红色,B类为绿色,C类为黄色,并有清楚的“限用”字样。使用时需填写下一次确认时间及确认人员,还应填写已被确认的功能或量限。
3.2.4《禁用证》标记采用红色,并有清楚的“禁用”字样,使用时需填写当时的确认时间及实施人员标识。
3.2.5《封存证》标记为蓝色,并有明显“封存”字样。
3.3标识一旦损坏,计量员应及时补贴。
3.4无法粘贴标识的器具应做好表明其状态的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