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和检查制度
天聚富源煤业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和检查制度
1、机电科、机电队和各单位兼职防爆完好检查员(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负责全矿电气防爆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
2、各类防爆完好检查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检查员证书的人员担任。
3、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书》,《防爆合格证》,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防爆检查员参加共同检查验收登记、存档,电缆及五小电气设备的下井使用参照本条款执行。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由防爆检查员同设备管理员检查验收并填写《防爆设备验收合格证》后,方可入库保管。
4、一切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及电缆下井都必须张贴由防爆检查员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并持有《入坑证》才能下井。
5、防爆设备的下井,机运队要把好井口关,没有《防爆合格证》和《入坑证》一律不准下井,否则将追究机运队责任。
6、新安装供电线路或信照网以及电气设备时,安装单位依据审核批准的供电设计进行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由机电科出具验收、移交手续后,方可正式送电,移交使用。
7、入井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其维护管理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实行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保持防爆性能完好,不得失爆,各防爆设备的包机人每天必须对包机设备详细检查一次。
8、机电科每周必须对全矿防爆设备检查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对失爆设备的负责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罚,并在每月机电例会上通报。
9、机电科检查时,要通知受检单位参加,检查员要认真,覆盖率要高,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三定”表及时处理。对严重违反《规程》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使用单位停产处理,影响时间,一律按事故影响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