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行为规范
瓦斯检查工行为规范
一、上班
(一)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
(二)入井前对所有的仪器进行检查。
1.应携瓦斯检定器、胶皮管、温度计和瓦斯检查记录表格,并根据需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一氧化碳检定器等仪表。在领取仪器、仪表时应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要检查瓦斯检定器的电路、气路、光路和药品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所领取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三)接班。
1.进入接班地点。按要求进入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
2.询问交班者各检查点情况及存在问题,查看接班记录签字情况。
3.当班问题及应注意事项要交接清楚,异常问题请示通风值班调度员并按要求处理和移交。
(四)履行交接班手续。
二、井下作业
(一)瓦斯检定器换气
1.在进风大巷、石门等作业地点温度、压力相近的新鲜风流中对瓦斯检定器换气。
2.换气时,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压气球5~10次。然后转动测微手轮,将仪器微读数盘回到零位,再转动调零手轮,将干涉条纹中某条黑线与分划板零位相重合,对零后上好仪器护盖。
安全要点:上好仪器护盖后要再看一下干涉条纹中对零的黑线是否移动,若移动重新调零。
(二)瓦斯检查
1.进入检查区域后,按巡回检查图表所拟定路线及排定时间依次到达各检查点。
安全要点:轨道巷行走要注意来往车辆,跨越运输机时应走过桥。
2.一手将连接瓦斯入口的胶管用瓦斯检查杖伸向测点手压气球10次以上,待测气体进入气室,然后回收探杖,打开目镜护盖。观察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的移动位置,同时调整测微手轮,使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移到靠近的整数位置上。再观察测微刻度盘上指示的读数,将分划板上指示的整数与测微盘上指示的小数相加即为该点的瓦斯浓度。
(三)二氧化碳检查
首先测出待测地点的瓦斯浓度,然后拔开二氧化碳吸收剂管,将仪器吸气嘴伸向同一点,吸取二氧化碳和瓦斯的混合气体,读出混合气体浓度数值减去已测出的同点的瓦斯浓度,再乘校正系数所得数即为该点的二氧化碳浓度。
(四)检查后的作业
1.每检查完一个点后及时填写记录手册,告知现场作业负责人或班组长并签字。
2.第一次填写牌板时,将前一班次的检查数据全部擦净,然后依据本班每次检查结果,依次填写,标明地点、日期、时间、检查人。
3.随着采、掘工作面变化情况及时将牌板挪到离工作面较近的安全易见的地方(离掘进头30米,采煤工作面回柱绞车附近)。
4.检查完以后要及时向通风调度室进行班中汇报。
(五)特殊地点检查瓦斯的操作
1.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煤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应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采煤机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检查杖、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撤出人员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
2.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必须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3.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4.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刮板输送机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必须向通风调度室汇报。
5.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必须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放炮。
(六)特殊问题的处理
1.检查废巷、盲巷和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由救护队员进行检查,如恢复盲巷工作,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并按措施进行工作。
2.如因故障等原因临时停电停风,而需对临时停风巷道检查恢复通风时,可由瓦斯员、当班班组长和安全员三人共同探险,一人检查两人监护,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当瓦斯浓度达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1.5%时,停止前进并退出,设好栅栏,揭示警标,并汇报通风调度室。然后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根据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按措施要求进行排放。
3.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要及时通知受响区域人员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到进风巷道,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汇报,按指示进行工作。
4.发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立即通知超限地区的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通向超限区的所有入口处设置栅栏警标,并查明原因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待接到通风调度的指示后,方可按指示排放瓦斯。当班不能够排放时,要在现场同下班交接。
5.如发现风流异常,必须立即停止风流异常区域的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室。
三、“三人联锁放炮制”也“一炮三检”制的具体执行程序
采掘工作面打眼完毕后,装药前,由瓦斯检查员执行第一次的瓦斯检查。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要求时,放炮员方能装药。装药时,瓦斯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水炮泥等防尘设施的使用;装药完毕(不得连线),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撤出所有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并派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警戒设置完毕后,班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进行第二遍的瓦斯检查。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通风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方能连线,最后一个撤出放炮现场至警戒线外,爆破前,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等5秒后进行通电爆破,爆破完毕有害气体排除完后(必须在超过规程规定的躲炮、通风时间后),由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斯员首先进入巷道内检查放炮情况、顶底板情况,瓦斯检查员负责爆破后第三次的瓦斯检查,全部合格后三牌各归原主。
四、交班
1.向接班人交代本班情况,接班人到达接班地点时,应主动向接班人交代当班的瓦斯检查情况及本班所存在的问题。
2.交接中双方要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检查,并在交接簿上填写清楚。
3.交班者与接班者共同将问题落实后,应及时向科(区)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处理。
4.当班工作情况与接班人员交接清后,相互在手册上签字。
五、下班
(一)执行《通用标准》有关规定。
(二)上井后先到通风调度室汇报当班各点瓦斯检查情况。
(三)到科(区)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填写有关记录台账。
(四)按规定及时参加矿、科(区)、班组的各种活动及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