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电器安装、检修规程要求去进行,对井下供电要坚决贯彻“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原则。
二、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带电作业。
三、检修或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必须事先与调度室和有关用户联系好后,方可停电作业,并在停电开关上装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戒牌或由专人看守,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四、送电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然后再合各低压开关。停电时,顺序与此相反。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每人监护并带好绝缘安全用具,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五、不了解线路情况的人,不准操作开关,在工作中不准用不带绝缘手具的工具(如:无胶把钳子,电工刀钢尺无木把螺丝刀等)。
六、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随便调整,并要定期进行检查与试验,发现漏电现象,必须停止运行进行检查,并小变压器禁止中心接地,并禁止由地面把中心点接地的电源向井下供电。
七、带油的电气设备的变压器。如有溢油或漏油的现象。必须立即清除,并清除其油污。
八、井下电气设备不得装设在潮湿或有淋水的地方必要时需加盖或采取其它措施。
九、电气设备必须放置平稳,不得被矸石或其它物压住。
十、对井下防爆设备的几项规定:
1、检修检查防爆设备时,应注意防爆性能。禁止用扁铲手锤打防爆面的结合处,以及用锉刀或小刀任意削防爆面。
2、消除防爆面的锈蚀,只准用油石作轻微的研磨,检修时应注意防爆面不得受其它金属器械碰撞,以免损坏防爆性能。
3、检修的防爆设备,防爆结合面不准涂其它油脂,可适量地涂些机油以防锈蚀。
十一、配电峒室必须保持清洁,设备要整齐不准存放各种油类或其它易燃材料,门必须加锁,非工作人员不得入。
十二、峒室开关、电缆必须用牌标明所控制的设备。
十三、电缆敷设:
1、电缆悬挂的间距不得大于3米,两根电缆上下的间距,高压不得小于10cm,低压不得小于5cm,严禁几条电缆相互绞扭混合乱挂,要上下排列悬挂整齐。
2、电缆的悬挂高度以电车(或矿车)不碰坏电缆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