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协助部门党政领导做好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理》、《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3.认真做好全矿材料、配件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4.协助部门党政领导控制材料费指标,并对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及物资领用进行审批与控制。
5.负责管内仓库的管理工作。
6.协助科长对物资消耗进行分析、考核及各项报表的审核工作。
7.协助科长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组织好各项修旧利废工作,提高各种物资的复用率。
8.协助科长做好管内工作,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二、考核标准
1.安全制度宣贯、执行不到位,给予200元罚款。
2.部门安排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给予200元罚款。
3.物资保供不及时,影响正常生产,给予200元罚款。
4.仓库质量标准化不合格,每次给予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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