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将二矿电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本矿电缆管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改善机电标准化管理面貌,以适应专业化管理的进程,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将二矿。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三条 职责
(一)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电缆的全面领导管理工作。
(二)机电科
1、负责全矿电缆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全矿电缆的台账。
2、监督检查、考核使用单位电缆的敷设,吊挂质量,接头质量,接地系统情况,电缆防腐、运行状况。
3、对电缆的回收、损坏情况进行奖罚等。
4、对电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三)使用部门
1、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电缆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2、负责所需电缆的领取、移交、检查、维修、管理及电缆交还等工作。
3、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电缆建立帐,确保电缆与生产现场实际相符。
4、负责对本部门电缆具体的的使用、运行、保养工作。
5、负责本部门电缆的分类编号工作。
6、办理部门所用电缆的领用、调用、回收的手续,保证手续齐全完善。
7、统计电缆方面的有关数据、建档,并报送机电科。
8、编制本部门的电缆购置计划。
(四)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库房负责存放新购置的电缆。
2、负责将二矿所有电缆的签发、回收、考核、等工作,严把电缆从入库到报废的整个环节。
3、建立新电缆入库、电缆收发台账,仔细记录电缆的收发、领用等情况并与每月底报机电科。
第三章 电缆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新电缆到货后,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机电科及使用部门进行检验和验收,主要检查有无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牌内容和数据是否与要求符合,型号是否与要求相同,芯线直径、材质是否合格,长度够否。检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第五条 电缆使用前必须就电缆各项性能严格检查,不合格的电缆严禁使用。
第六条 对于投入使用的电缆要建档管理,要将电缆的使用地点、敷设时间、规格型号、修补情况等资料整理后建档保存,以备查验。
第七条 领用单必须注名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编号等主要技术数据,领用部门如果不使用此领用单,工程管理部不予办理领用手续。第八条 电缆的领用由领用部门首先向工程管理部提出领用申请,说明领用原因、安装地点、领用数量,经核准后方可领用。
第九条 高压电缆的使用必须先做试验。
第四章 标准
第十条各种电缆接线盒、连接器、母线盒的高度要略高于电缆悬挂高度,以防电缆上的水滴沿电缆渗入。
第十一条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电缆套管应材质坚硬,耐挤压,其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套管距离应符合电缆悬挂距离的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 电缆连接要符合规定。电缆连接不得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电缆要整体进入电缆引入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并且密封要良好。
第十三条 电缆穿过淋水区时,淋水区内不得设置接线盒。确需设置接线盒时,必须有防水措施。
第十四条 电缆使用单位应定期清扫电缆上的灰尘,根据煤矿煤尘大小,确定清扫周期。
第十五条 因无法停电,确需带电工作时,要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并带好防护用具。
第十六条 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一起,有计划地对电缆的负荷情况、保护装置的设置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电缆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各使用部门必须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每班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第十八条 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电缆损坏时,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十九条 以上各项试验、检查和调整必须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检查和调整的结果应记入专用记录薄内。检查、试验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 电缆管理的考核指标主要是指电缆的使用率、事故率;电缆使用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纳入所属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凡与公司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条款,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