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煤监局出台煤矿分片分矿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对近年来全局推进实施的煤矿联系指导做法进行了固化和完善,将进一步压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四川煤监局采取分片分矿联系指导措施,即1名党组成员和1个业务处(室)分别联系1个片区2-3个产煤市(州);每名监察员根据职责不同分别联系指导1-5个煤矿,通过电话联系、现场指导等方式,重点联系指导各煤矿认真贯彻上级政策措施,做好关键时间、重点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年全局联系指导煤矿管理人员6.7万人次,到矿指导服务1192矿次,开展技术服务1493次,提出工作建议2766条,发出风险警示1.8万次。
这一制度在明确局领导、业务处(室)和分局负责人、监察员分片分矿联系指导对象的基础上,对联系指导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认真当好煤矿信息联络员、安全工作督办员、技术服务员、普法宣传员和风险警示员,督促各产煤市(州)及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地方政府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努力推进全省煤炭产业安全发展;督促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效果;督促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煤矿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煤矿企业办矿条件和办矿水平。
制度要求,联系指导工作需深入联系地区及相关煤矿,采用召开座谈会、警示教育会、听取汇报、专项督导、随机抽查、谈心谈话、调研分析、问询调查等方式,检查指导地方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组织研判煤矿安全风险,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或者通报有关情况,提出监察意见和建议,督促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做到及时掌握煤矿生产(建设)动态,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工作要求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煤矿产业政策,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发布安全风险信息,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