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记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材料科材料记账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材料科材料记账员负责材料科材料记账工作的文件制定。
第三条材料科材料记账员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立材料总账。根据会计凭证及时准确清楚地登记材料总账,登记时必须分清领料单位、工程项目。分类登记内容填写清楚,账面整洁干净,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准确地反映全矿材料收支情况。
二、正确计算办理外埠、本市及集团公司、矿厂、处以及各单位的托收、自付和单位与个人的售料工作,售料必须有科领导文字审批手续方可办理。
三、每月收支会计数量及逐月累计,消耗数字,及时与仓库保管员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四、及时签收各库领料凭证,办理在途材料、借款、盈亏、报损、报废等账务处理。
五、掌握和分析各类资金活动情况,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每月做出数字说明。
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财会手续规定,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处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也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并对本科业务结算的手续实行会计监督。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现象要敢于抵制和反对。
七、历年的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调离工作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八、及时准确办理各类验收,在验收中,要重点把好价格关,依据历年进货价格和当前市场情况,掌握好价格尺度,为领导当好参谋。对价格明显偏高的有权予以拒绝,要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实际和市场规律的价格标准。
第四条材料科材料记账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材料记账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材料科记账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