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工掘区办事员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工掘区办事员是全区队工作量统计上报及工资结算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队工作量统计上报及工资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掘区办事员切实履行好12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牢记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考核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二、每班上岗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严格按照《岗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上岗。
三、负责发现安全风险及隐患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
四、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指令及区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各类数据的及时收集、填报。
六、严格遵守区队务会制定的工分考核分配办法,准确记录出勤和分值,严禁弄虚作假。
七、及时将工资、奖金张榜接受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八、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并及时报送,不得出现差错。
十、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十一、负责本岗位安全工作,做好自保、互保、联保。
十二、遵守劳动纪律,准时参加班前会和收班会。
第四条工掘区办事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工掘区办事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工掘区办事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