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汇报
矿生产指挥中心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每班汇报不少于两次。汇报时间定为早班:第一次11:40至12:00,第二次17:30至18:00;中班:第一次18:50至19:00,第二次01:00至01:30;夜班:第一次03:00至03:30,第二次07:30至08:00;汇报内容:班前汇报上班安全生产完成情况、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本班的工作安排;班末汇报本班安全生产预计完成情况、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矿领导跟班情况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日汇报
每日18:00至19:00进行日汇报,汇报内容:当日产量、准备进尺(剥离)、开拓进尺的完成情况(以上三项如欠量要说明原因),次日总值班、安全隐患落实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每日发送“安全生产日报表”至公司生产指挥中心邮箱。
3.周汇报
每周五18:00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内容包括周安全情况;周产量、准备进尺(剥离)、开拓进尺、销售完成情况(要有数据);库存;周主要工作内容;各工作面的变化情况(累计推进和剩余量);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进展情况;下周工作计划安排;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
4.旬汇报
调度旬报、通风旬报、主扇运行参数、排水旬报、井筒参数旬报、提升设备旬报、注氮量旬报、瓦斯抽放量旬报、装备及巷道支护旬报表,每月 1日、11日、21日18:00前按规定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5.月汇报
按规定及时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上报以下材料
5.1、下月作业计划。
5.2、本月生产分析,内容包括本月工作重点、各项指标预计完成情况,未完成计划的要说明原因以及下月工作重点。
5.3、经营报表。
5.4、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平面、立面图。
6.专题汇报。
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公司领导指示和生产指挥中心部署的临时性和突击性的任务,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和程序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
7.紧急汇报。在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8.书面汇报。以下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8.1、没有完成当日作业计划的,需在当日20:00前以书面形式汇报欠产原因及补产措施。
8.2、矿井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时,除第一时间电话汇报外,必须在有害气体超限2小时后书面汇报超限原因和防止措施。
8.3、停产4小时以上的计划性检修,提前48小时书面汇报。
8.4、每月19日13:00前将本月生产预计完成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需公司协调解决问题、下月建议计划、检修计划、生产接续计划,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等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8.5、根据领导指示,生产指挥中心指定相关单位要了解的重点事项等。
10.生产指挥中心在汇报及接收命令时,必须将时间、内容、汇报人、接收人等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填写在记录薄内。必要时通过录音等有声介质保留记录。
11.实行“逐级汇报”制。生产指挥中心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