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22年)
安监处副处长应积极协助处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监处副处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配合处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积极配合处长开展相关工作,认真抓好分管专业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管人员、管思想、管现场。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牢固掌握安全法规及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向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4.加强安监员的劳动纪律,增强安监员的责任心,不定时间,不定班次查岗,对工作不负责任、违犯劳动纪律的安监员严肃处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处长汇报分管专业内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
5.对专业内的安监员严格制度考核,对每个人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全面掌握,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6.深入现场,真抓严管,及时查出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井下特殊地点要监察到位。
7.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