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科长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地测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积极配合煤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组织落实。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和地质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5.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队队采取措施。
6.负责落实允许掘进和停止掘进通知单下发的编制工作。
7.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9.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负责组织周边煤矿调查,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区水害情况,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11.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并将检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2.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图表的更新填汇工作,及时了解井下地质水文情况。
13.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地质变化规律,参加解决地质水患措施的制定。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地质防治水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15.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6.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