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邱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矿各级干部和职工对矿井通风、防治粉尘、防治瓦斯、防灭火(以下简称“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消灭“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杜绝“一通三防”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细则》、《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1.1矿井各级领导“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1.1.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定期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所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召开安全工作(包括通防)办公例会,研究和指定人员制定措施,及时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问题。
1.1.2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一通三防”技术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应用与实践,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计划。对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的健全完善与调整,安全技术装备的配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1.3生产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的隐患和问题,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通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1.1.4分管机电的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涉及到机电方面的工作。对井下机电设备防爆、安全标志、设备完好、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有关机电工作负主要责任。
1.1.5分管经营工作的副矿长负责“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人、财、物的协调保障工作。对“一通三防”所需的资金、器材和劳动力的调配负主要责任。
1.1.6安监处长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的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限期治理和安全技术政策与法规执行的监督负主要责任。
1.1.7分管“一通三防”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全面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1.1.8通风区区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人员实施、构建通风设施,确保设施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具体调整矿井、采区、工作面通风系统,保证风量充足。组织人员进行矿井日常瓦斯检查、瓦斯异常处理、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组织人员测定粉尘、清除粉尘工作,并按、撤隔爆设施。对矿井掘进局部通风进行管理。
1.1.9通风区技术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
是本区队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编制通风设施施工措施、通风作业计划并督促落实、严格按规定进行通风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各工作地点按设计合理配风。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向矿有关部门汇报,负责安排、处理当日区队现场安全技术问题,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区长汇报,协助组织制定落实本区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协助组织本区队事故隐患处理措施的落实,组织职工安全技术学习,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各种通风设施使用情况.
1.1.10防治水工区区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落实本区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严格考核兑现。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的安装回撤,各工作面的煤层注水、采空区的防灭火注浆。负责按注浆改造设计、施工措施组织施工。负责处理值班当日区队现场安全生产问题,主持本区队安全活动,组织本区队事故隐患处理措施的落实。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注浆改造设计、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1.1.11防治水工区技术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
是本区队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区队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的安装回撤,各工作面的煤层注水、采空区的防灭火注浆。负责编制钻探施工、矿井防尘管路的安装回撤、煤层注水、注浆改造设计的施工措施并督促落实,协助区长按注浆改造设计组织施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注浆改造工作质量,制止违章行为。
1.2各职能部门“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1.2.1通防科“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全面协调“一通三防”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和规定。负责健全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和瓦斯监测设计和实施指导。负责研究制定防治瓦斯、煤尘、自燃发火事故的措施和制度。负责定期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并协助处理。组织编写制定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水平延深、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的设计。合理组织安排采场,防止形成不合理集中生产,导致通风管理困难。采用合理回采工艺,保证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合理。协调处理矿井瓦斯超限、高温火点等重大“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
1.2.2机电科“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业务工作。井下电器防爆的管理。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定期检修、安全供电,确保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稳定供电,正常运转。负责各类通防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修。
1.2.3安全监察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限期治理情况。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工作安全技措工程投入完成情况。参与现场“一通三防”问题的处理。
1.2.4调度室“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生产调度,参与瓦斯超限、高温火点等重大“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的调度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调度指挥矿井反风演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发火处理等工作实施。
1.2.5通风、防治水工区“一通三防”责任制: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建立、完善、调整。负责通防安全监测系统、仪器仪表的管理与维护,通风设施(风门、密闭等)施工、维护和检查,局部通风机、风筒、隔爆设施的安装回撤;工作面通风系统的调整、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巡回检查、井下巷道的清尘工作。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的安装回撤,各工作面的煤层注水、采空区的防灭火注浆。负责处理各类“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和问题。负责完善、保管“一通三防”各类图纸和资料。